常見問題問與答(三十五)
話電氣
最近有網友問:若一個項目中既有備用負荷,又有應急負荷,且備用負荷和應急負荷都需要柴油發電機供電,而供配電系統規范3.09條規定“備用電源的負荷嚴禁接入應急供電系統”,是不是就應該做成四段母線形式了!兩段普通母線,一段應急母線,一段備用母線!
答:這是比較好的解決方案,本人推薦此方案。
1、“四段母線”方案可以將普通負荷供電系統、應急供電系統、備用供電系統自成系統,互不干擾,可以保障應急供電系統和備用供電系統的可靠性。
圖1 四段母線方案示例
(B#為備用母線,E#為應急母線,1#、2#為普通負荷母線。E#、B#共用柴油發電機組G分別作為應急電源和備用電源)
2、應急供電系統也稱為安全設施供電系統,該名稱來源于IEC的英文(electric supply systems for safety services),即用來維持涉及安全的電氣設備和電氣裝置運行的供電系統,主要是:為了人體和家畜的健康和安全,和/或為避免對環境或其它設備造成損失以符合國家規范要求。標準還做了進一步說明并給出注解:供電系統包括電源和連接到電氣設備端子的電氣回路。在某些場合,它也可以包括設備。因此,應急供電系統是從電源到用電設備的全系統。
但是如果應急電源和備用電源都要獨立、分開,電源(尤其柴油發電機組)利用率則低之又低,投資增加,利用率超低,造成不必要的浪費。經與《供配電系統設計規范》GB 50052-2009編制組協商,電源部分可以共用,其他部分要嚴格分開。
因此,該方案能滿足GB 50052-2009第3.0.9條的規定。
參考文獻:
《國家體育場電氣關鍵技術的研究與應用》 主編:李炳華等,中國電力出版社。